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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滑翔伞C级飞行员考核及培训机构研讨班的通知
2020/10/19 9:47:00 人评论 浏览      内容来源:

中航协字〔2020〕32号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航空运动协会(俱乐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为规范滑翔伞项目发展,保证安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决定举办2020年全国滑翔伞C级飞行员考核及培训机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航空运动协会、湖南省航空运动协会、江苏省航空运动协会、辽宁省航空运动协会、陕西省航空运动协会、四川省航空运动协会、浙江省航空运动协会。

三、举办时间及地点:

由上述各省航空运动协会根据举办地气象及学员报名情况自主安排。

四、参加考核人数及条件:

(一)为安全有效完成考核班任务,每期考核班限报50人参加。

(二)参加考核条件:

1、运动员年龄须为18至60周岁;

2、持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员证(2020年注册);

3、B级(满180天)滑翔伞飞行执照;

4、保额至少80万(含)以上的有效航空专业(职业)运动项目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五、考核及研讨内容:

(一)研讨全国滑翔伞初级培训机构的设立及发展;

(二)理论考核:法律法规、飞行技术和装备、气象、空气动力学、急救、运动心理学;

(三)外场考核:根据考核大纲科目要求进行考核;

(四)资质认定:通过理论考核和外场实践飞行合格者将取得滑翔伞C级飞行员资质认定。

六、考核使用器材:

(一)参加考核飞行员必须使用含EN-926、LTF-91/09安全认证的“C”,DHV安全认证的“2”类以下等级自备器材;

(二)必须配带有EN-966认证头盔、有EN-12491或LTF-91/09认证的备份伞并在10年有效期内;

(三)有EN-1651或LTF-91/09认证的座袋、电台(400兆高频);

(四)组委会有权对不合格的伞具和器材给予禁止飞行;

(五)公共设备由承办单位负责提供。

七、经费:

(一)参加考核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用自理,考核期间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考官由中航协指派,所聘请教员考官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三)考核班期间的场地、上山交通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八、报名:

由各承办单位自主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并发布各省考核班通知。

九、各省航协联系方式:

湖北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李正凯,联系电话:15207215385;

湖南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范青野,联系电话:0734-5188330;

江苏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陈春宁,联系电话:13605163994;

辽宁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申  琦,联系电话:13940263888;

陕西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杨卫东,联系电话:13572533559;

四川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苟小云,联系电话:028-85112158;

浙江省航空运动协会:联系人:吕宏文,联系电话:13805712571。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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