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的补充公示
2020/12/16 9: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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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体办字〔2020〕145号)要求,在逐级推荐、资格初审和征求意见复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授予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医院“2020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体育总局办公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7182299、87182725
传 真:010-87182237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