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录入监督管理的通知
2021/1/5 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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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有关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就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录入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录入监管
请各级等级授予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系统监督管理机制,由本单位运动员技术等级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或机关党委、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公示文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所有信息录入都有联合监督机制,防止一人包揽,无人监管。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向社会公开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公示文件,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举报,严防“暗箱”操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等级授予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系统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各省(区、市)体育局同时要重点监督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地市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录入工作。
(二)请各级等级授予单位做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授予和公示等纸质文件,以及建立监督审核机制正式文件的存档备查工作。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