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足球文化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好足球运动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的多元化社会功能,切实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提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选择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方和城市,加强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提高”的明确要求,深入挖掘发展足球运动的典型,助推中国足球发展,2021年体育总局决定开展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大力推动全国县域足球的发展。
二、工作目的
培育以县域行政区域为重点的基层足球土壤,满足人民群众对足球文化的需求,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服务基层足球发展各方主体的需求,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营造良好的基层足球发展氛围。
三、工作原则
——广泛动员。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发动本省(区、市)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及足球协会深入挖掘本地发展足球运动的典型。
——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牢牢把握“求真务实 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推荐出本省(区、市)有特色、有成效、有代表性的典型。
——共同推动。国家、省、市、县多层级、多方位进一步支持全国县域足球典型的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目标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县、乡(镇)、村、社区等。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推荐3个。
(二)推荐条件
1.政府重视。当地政府在发展足球运动上,党政领导重视,有较为清晰明确地发展思路、规划和具体举措,并取得一定显著成效。
2.足球场地。典型县须达到《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提到的 “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5块以上”和“至少建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要求。
3.赛事活动。结合已建成足球场地,构建有赛制稳定的常态化足球赛事活动。本地业余足球爱好者日常足球活动活跃。
4.足球组织。在发展足球运动中,本地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足球队或社会力量等足球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5.特色发展。以发展足球运动为主线,突出“创新、融合、开放”,形成独具本地特色的足球文化。
五、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对本省(区、市)推荐的典型进行严格把关。
(二)按时报送材料。2021年3月5日前,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将本省(区、市)典型推荐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到体育总局群体司。
(三)典型名单公布。由群体司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四)后续工作。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全国县域社会足球赛事活动信息服务平台、健身堂APP的使用,为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提供综合性信息化展示、管理平台服务。策划组织以“人民足球”为主题的品牌活动,搭建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宣传交流的活动平台。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发展足球运动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 杰
电 话:010-87182337
传 真:010-87182074
E-MAIL:5608609@qq.com
附件: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推荐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