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授予金鑫等9人为冲浪项目国家级裁判员的通知
2021/2/22 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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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冲浪项目裁判员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中心于2020年12月在海南万宁举办了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经过理论学习与考核,结合裁判工作表现,经中心批准并公示后,现授予下列人员为冲浪项目国家级裁判员:
金鑫、朱雅琪(上海)、周鑫磊(河北)、苏晟杰(山东)、胡滨(广东)、许石艳(湖南)、杨佳瑞、吴润泉、唐先雨(海南)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