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公开征集第十四届全运会龙舟赛事活动承办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体群字〔2021〕62号)要求,现公开征集第十四届全运会龙舟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第十四届全运会龙舟赛事活动承办单位。
二、赛事介绍
(一)第十四届全运会龙舟赛事活动分男子、女子、混合三个组别100米直道竞速、200米直道竞速、500米直道竞速、1000米直道竞速共12个小项,参赛运动员约900名。
(二)赛事经费按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或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均可申办。
(二)竞赛水域长度不小于1200米,宽度不小于100米,水深不小于3米,水质不低于III类水。
(三)符合国际龙舟联合会标准的12人龙舟不少于20条,且满足举办龙舟竞赛活动相关要求的竞赛器材、场地(检录区、登舟区、运动员休息区等)。
(四)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本次赛事接待酒店数量不少于4个,比赛场馆与酒店之间,步行在15分钟以内,车程在10分钟以内为宜。
(五)承办城市交通便利,承办单位举办群众赛事活动经验丰富。有举办过龙舟赛事活动经验单位优先。
四、申请材料
(一)介绍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及承办、协办群众赛事活动的情况。
(二)介绍承办单位硬件条件,主要包括场地设施、食宿接待、交通、后勤保障及安保等。
(三)提供承办赛事预算、安全保卫方案、媒体宣传推广方案、交通疏导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进度安排、服务保障承诺等。
五、申请程序
(一)请各单位将赛事承办地所在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同意申办的函、承办单位申请函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于2021年5月9日前寄至中国龙舟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至中国龙舟协会邮箱。
(二)中国龙舟协会将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召开赛事评审会,经承办单位陈述、评审组打分等环节,综合评估后报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确认,并将结果在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和中国龙舟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汉杰、朱陈锋
电 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箱:zglzxh@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社体中心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