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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装备中心关于开展室外健身器材标准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12/8 9:19:04 人评论 浏览      内容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工作需要,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拟通过征集委托方式,组织开展室外健身器材标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研究方向 
  (一)体育器材装备人机功效和运动效能分析研究与实施路径 
  (二)体育器材装备风险评估研究与实施路径 
  (三)体育器材装备(基于室外健身器材)失效分析评价研究与实施路径 
  (四)体育器材(基于室外健身器材)载荷分析和计算研究与实施路径 
  (五)适用于体育器材装备的材料防腐问题研究与实施路径 
  (六)适用于场地器材地面安装和更新问题的研究与实施路径 
  (七)健身运动场地防护和器材安全性有效提升问题的研究与实施路径 
  (八)体育器材装备智慧化(基于数据统计、工况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等)的研究与实施路径 
  (九)体育器材安装售后服务可持续性研究与实施路径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职务。 
  (二)项目申报应按照“主要研究方向”确定研究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框架等,原则上不能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研究重点。确有必要增加的,经沟通确认后申报。 
  (三)申报单位须填写《室外健身器材标准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一式六份寄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经审核同意后进入评审环节。 
  (四)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工作的资格。 
  三、项目评审 
  (一)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印发《项目确认通知》。接到《项目确认通知》后,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三)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体育标准化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sport.gov.cn/tybz/)”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加入“室外健身器材”工作组。 
  (四)《项目研究合同》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3月31日。 
  五、申报时间及其他 
  申报工作从2021年12月10日开始,2021年12月2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在12月21日前完成《室外健身器材标准研究项目申报书》寄送工作。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3号体育总局装备中心
  联 系 人:陈晓巍 
  电  话:(010)87183961 
  电子信箱:standard_outdoor@126.com 

  附件:室外健身器材标准研究项目申报书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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